新疆、山东、陕西三地率先拨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行动开始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新疆、山东和陕西三地,高位推动、重点突破,在全国率先拨付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

新疆

7月12日印发新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7月29日出台资金管理办法,9月12日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向昌吉州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拨付出第一笔补贴资金34.84万元,用于198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截至9月中旬,全区14个地州市中已有5个出台具体落实措施,其它地州市具体方案均已进入政府审议阶段,将于近期全部出台。与此同时,培训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大规模开展。

山东

9月初,山东省财政支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720万元,对培训的6078名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进行了补贴。这是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后,发放的第一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开启了技能提升补贴高效率发放模式。

陕西

7月30日,陕西省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8月初建立行动资金专账,政策到位后,各地市迅速行动,其中安康市于9月24日组织陕西普瑞达电梯有限公司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17人,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预拨培训补贴7.1万元。

上述三地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的使用开了一个好头,接下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再接再厉,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工作,把行动不断推向深入。 

(编辑: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