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校企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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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就业司函〔20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各分行业就指委:
为推动高校加快适应人工智能发展对人才需求、就业服务等提出的新要求,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工智能(应用)人才,更好促进校企人才供需对接,参照《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4〕27号)要求,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决定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应用”领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用人单位应围绕人工智能算法、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智能机器人等人才需求及相关人工智能工具使用,以提升高校学生对人工智能领域岗位认知、实习实践、就业能力和促进用人单位相关领域人才挖掘、技术升级、创新发展为目标,提出人工智能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习基地、人力资源提升等三类项目指南。项目内容类型、参与条件和要求等详见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www.ncss.cn/jyyr)。
二、工作流程
1.项目需求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可随时注册登录平台,提交“人工智能应用”领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指南,发布项目合作需求(用户使用手册可在平台首页下载)。
2.项目审核发布。4月底前,各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即申即办”的原则,完成对用人单位提交项目需求的常态化审核,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项目需求在平台动态发布。我司将适时向高校公布推广、推动对接。
3.项目申请与对接。7月底前,高校项目申报人按照既定程序完成与用人单位的项目申请对接,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并通过平台提交校企合作信息、上传校企合作协议(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和结题验收。相关环节工作要求均按《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对接和过程管理。项目需求发出后,要及时跟进并做好项目解读、合作洽谈。严禁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名义要求高校额外购买配套设备或软件、支付培训费等行为,严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产品或服务搭售、商业推广宣传或有偿中介,严禁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高校。要积极组织有合作意愿的培养单位与相关用人单位对接,积极邀请用人单位参与相关课程设置、案例开发、实习实践、师资培训等,用好校内外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3.省、校两级平台管理员。要加强项目指导、管理和服务。严格落实“即申即办”要求,加快项目审核推荐进度,及时做好本地高校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和推荐等工作。对具有推广意义和示范价值的项目可优先推荐。
4.各行业就指委秘书处。要组织专家组按时完成本行业领域企业项目指南的审核发布,对存在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等违法违规风险的项目不得审核通过。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已在平台发布)。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
刘博秒 010—66097835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刘晓艳 010—68352317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