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就业工作取得举世瞩目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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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2019年,我们站在了关键的历史节点上。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创造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历史,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稳则心定、家宁、国安。
风雨兼程70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目标,逐步探索出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的有效路径,稳就业、促就业已成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70年砥砺奋进,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带领全国人民在就业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光辉成就,向百姓和历史交出一份漂亮的就业答卷。
70年来,我国就业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就业局势长期稳定,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就业发展道路。
就业增长安民心 就业优先利社会
今年已经72岁的孔仕玲回想起46年前回城就业的经历仍然感慨万千。
作为“老三届”,孔仕玲见证了那段艰苦的日子。1966年,高中毕业的孔仕玲响应国家号召,插队到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三塘公社那陀大队绿流小队。
“当时我们有30多个女同学插队到绿流小队。我们住在农民家,和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每天下田种地,上山砍柴挣工分,饿了就在田间地头吃一碗稀饭。”孔仕玲说。
1973年,孔仕玲迎来了回城就业的机会。
“当时南宁市无线电一厂到公社招工,经过面试、查档案等程序,我被录用了,这成为我人生重要的转折点。”孔仕玲说,南宁三中几百名上山下乡的学生在之后的几年也陆续回城就业,在各行各业中贡献了光和热。
让孔仕玲感慨的是,1997年她退休时,大儿子却在国企改革中失去了“铁饭碗”,成了一名下岗职工。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2002年,大儿子在政府的帮助下实现了再就业,小儿子却选择了停薪留职自主创业。
一家人的命运,与时代发展紧密相连;两代人的就业,是时代发展最好的映射。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
新中国成立之初,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400万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为稳定社会发展、稳定新生政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实行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在统包统配就业制度之外打开了一个缺口,安置了1700万名回城知识青年就业,解决了历史遗留的社会问题,为改革开放的启航铺就了平坦的道路。
1992年,东方风来满眼春。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这是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此后,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确立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曾全程参与就业政策研究的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回忆说,继承历史、反映现实、放眼未来是当时制定就业方针的指导思想,经过多次调研、热烈讨论、全面研讨和深入研究,最终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新就业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后又形成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时代就业方针,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断完善,可以看出,70年来每一阶段的就业方针都是与时俱进的,都顺应了当时就业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潮流。”莫荣说。
就业是构建社会和谐的“稳定器”。从2002年开始确立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05年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延续扩展;从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成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演进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突出创业和就业紧密结合、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拓展就业新空间,积极就业政策迭代升级,每一次实践的步伐都紧跟经济发展大局。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增长、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2018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将稳就业摆在“六稳”之首,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多年来,国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做好其他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积极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好政府兜底帮扶责任,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年的奋力前行,终获民生暖阳普照。
70年来,我国实现了劳动就业制度由“统包统配”向市场化导向转变,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就业政策与就业服务体系日趋丰富完善。
据统计,我国就业总量从1949年的1.8亿人增加到2018年的7.8亿人,其中城镇就业达到4.3亿人,比1949年增加了27.3倍;2018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达到82461元,是1978年的134倍;1949年,全国城镇失业人员失业率高达23.6%,2018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处于近年来的低位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新增就业连续6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
改革攻坚促就业撬动转型新支点
就业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以改革“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为突破口,坚持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广开就业门路。改革固定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搞活企业用工机制……每一次探索的触角都昭示时代前行方向。
劳动就业法治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为就业工作的全面推进保驾护航。从1983年开始劳动合同制试点到1986年实行劳动制度四项改革,从1995年《劳动法》出台到2008年《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实施,促进就业和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在杭钢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了40年的赵平,对就业制度的变化感触很深。
“从国家按计划分配到审批招工指标,从‘紧俏’的大学生到农村的‘轮换工’,从打破‘固定工’制度到企业自主招聘‘农村合同工’,就业制度的每一步变化都有着深深的时代烙印。”赵平说。从1975年参加工作到2015年退休,他经历了风起云涌的改革发展时代。
一头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头连着群众需求——稳就业,就是稳民心。
1998年,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关键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
1995年进入黑龙江省就业战线工作的宋晓民,是那场改革的见证人。
“黑龙江是老工业基地,当时国企改革关系到上万家企业和160万名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责任之大超乎想象!1998年,黑龙江从省到市分别成立了再就业推进办,企业成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全力帮扶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宋晓民感慨地说,改革的每一步都是艰难的,改革涉及到的每一名下岗职工都背负着家庭的希望。
再就业工程,成了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通往未来的希望之窗。1998年至2002年,国企下岗职工累计达2023万人。1998年至2005年,全国共有1975万名国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来袭,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不少企业经营困难。
国家迅速出台了“五缓四减三补贴”一系列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措施,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赢得了宝贵的“窗口期”。
“在我们企业面临困难的时候,是人社部门第一时间送来帮扶和温暖。2010年、2011年、2012年,我们分别申领了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69.2万元、103.75万元、121.7万元,这些补贴让我们走过了最艰难的日子!”宁波耐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陈光明说。
2016年以来,面对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的艰巨任务,国家综合施策,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牢牢兜住民生底线。
任何宏大的国家愿景,最终必将落在每一家企业和每一名职工身上。
70年来,经济领域的改革推动着就业发展,就业发展促进了改革,改革与就业形成了互相推进的良性关系。
充分就业启新程增强群众获得感
今年,“80后”高校毕业生徐亮创办的福星食品有限公司成了湖南省益阳市最大的中式糕点生产企业。
2015年,徐亮放弃了世界500强企业的高薪职位,返回家乡自主创业。面对父母的疑惑,徐亮给出了这样的回答:“选择创业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我想为更多人创造就业岗位!”
如今,徐亮带领几百名员工为打造百年品牌奋斗着。
“拥抱新时代,这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必须承担的使命!”徐亮道出了众多高校毕业生的心声。
从统分统配到双向选择,从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到选择扎根基层,从追求“铁饭碗”到奔跑在创业的广阔天地,多年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路径呈现出从单一化到多元化、从“被选择”到“去选择”的变化。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屡创新高。
从“离土不离乡”的就近转移,到“离土又离乡”的异地转移;从“孔雀东南飞”的跨省转移,到“凤还巢”的热潮涌动……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路径几十年的演变,已然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注脚。
到2018年,我国约有1.73亿农民工外出就业,1.16亿人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新目标。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新机会不断涌现。
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在神州大地上奔涌,创业成为带动就业的新动力;
当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的关键时期,就业扶贫成为上千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增收的新希望;
当人工智能、“互联网+”不断催生新的就业形态,人社部门着眼未来,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和社保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70年,就业不仅助力国家富起来、强起来,更让老百姓腰杆挺起来、“钱袋子”鼓起来。
新时代、新征程。在未来前行的道路上,党和政府将团结带领亿万民众奋力前行,在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释放中国人民蕴藏的磅礴力量。(王宝杰)
编辑:雨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