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稳就业思路对策 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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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求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将稳就业摆在“六稳”之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并列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具有里程碑意义,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业是最大民生。稳就业关乎民生改善,关乎社会稳定,关乎经济发展,解决好就业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稳就业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中之重,需要兼顾当前与长远、重点与全局、市场与政府;需要明确目标重点,精准实施政策。
主要目标
稳就业首先要稳住就业基本盘,确保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重点是千方百计创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以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保持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的基本稳定,避免大幅波动。确保实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今年城镇新增就业要在实现预期目标的基础上,力争达到近几年的实际规模,既保障城镇劳动力就业,也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留出空间的促进就业目标。同时,注重着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乃至更加充分的战略目标。
稳就业要注重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就业质量的稳步提高。稳就业既要稳住和增加就业数量,又要稳住和提高就业质量。应在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劳动者工资收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酌情提高待遇水平,兜牢民生底线。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还应着力降低劳动者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而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目标。
稳就业要同时兼顾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稳就业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一个整体目标的不同方面。在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控制城镇失业率、实现更充分就业过程中,应兼顾提高就业质量;与此同时,在促进提高劳动报酬、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以及改善其他工作条件过程中,也应兼顾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实现更充分就业。只有这样,才能在稳就业过程中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的就业目标。
重点难点
稳就业既是当前宏观政策的首要任务,也是今后必须持续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稳就业不仅具有必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而且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稳就业应明确思路和原则——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局;既要坚持市场就业方向,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当前,影响就业形势的主要因素,集中表现在就业结构性问题突出,重点地区、企业、群体就业难度增加,就业新动力有待加快形成等方面。
一是着力改善就业结构。随着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并已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影响我国就业全局中的主要矛盾。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表现在产业、企业、地区、城乡之间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创新创业能力供求失衡,以及“招工难、就业难”并存等方面。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严重影响着就业的稳定性,也阻碍着增加就业数量、提高就业质量。因此,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就业稳定性的关键。
二是聚焦就业的重点、难点、风险点。从地区看,产能过剩地区、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城市等地区就业岗位相对短缺,有的地区存在潜在规模性失业风险;从企业看,民营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微企业,普遍反映税费负担偏重、各类成本上升,生产经营困难,这直接影响着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体作用的发挥;从群体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缺乏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化解过剩产能下岗失业人员、部分退役军人等是促进和稳定就业的重点和难点,促进就业的难度增加。稳就业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就业困难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困难群体上。应根据就业对象的就业难度进行分类,政策和服务资源向就业最困难的群体倾斜,从而切实提高稳就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是增加就业新动力,激发市场新活力。在稳就业中应注重鼓励新就业形态发展,支持创新创业,增加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劳动力顺畅流动,有利于生产要素加快优化组合,从而增加就业的稳定性并提高就业效率。
对策措施
第一,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良性互动。
稳增长首要是为保就业。应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外资、投资、外贸等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利好政策,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以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就业动力。
第二,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化解失业风险。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
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是有效治理失业、充分利用促进就业资源、取得更好就业效果的关键。应做好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工作,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劳动力以及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下岗失业职工等,作为促进就业的重中之重,列入重点帮扶对象,给予政策倾斜。通过采取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一对一就业服务等措施,使就业帮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对于中美经贸摩擦对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储备。密切监测重点地区、企业用工变化,及时作出分析研判,提前制定相应政策预案,建立部门协调应急机制,及时消除局部规模性失业风险。
第三,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改善劳动力供给结构和质量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关键举措。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的重大政策,当前的紧迫任务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案,推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职业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应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内容应与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三新经济发展对劳动者技能素质的要求紧密对接,还应注重解决技能培训后的水平认定标准等具体问题。
同时,抓紧落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各项重大举措。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改革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大幅增加对高职院校的投入;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等实现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加快培养国家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消除妨碍劳动力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
随着科技革命、产业变革以及三新经济迅猛发展,新就业形态层出不穷,就业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对此,迫切需要在就业状况、劳动关系认定,新业态劳动用工,新就业形态就业者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以及培训就业服务方式等多方面着力开展制度和政策创新,以便更好地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与此同时,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身份、年龄、地域、城乡、户籍等方面的歧视,清除劳动力、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之间流动的制度障碍,使各生产要素能够顺畅流动、优化组合,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第五,建立和完善就业指标体系,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就业状况信息、为宏观政策决策服务。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并列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意义重大。要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使就业状况成为调节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的晴雨表,就必须完善就业指标体系,使其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就业市场动态变化情况。反映就业状况的关键指标除了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还有长期失业率、劳动力参与率、就业率等。还应有反映就业质量和就业效率的工资和劳动成本指标、工时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等。只有形成完整的就业指标体系,并建立完善及时收集、分析、就业状况的调查分析系统,才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分析和掌握就业形势,进而为调整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依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刘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