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或首次就业创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及期间均无就业经历)。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生活补贴。学士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数据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毕业之日起两年半内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满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或毕业之日起两年半内到在宁高校院所、国防科工单位工作的世界前200强高校博士,到在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的世界前200强医学类院校博士,依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每人每月600元、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大专生每人每月500元(在我市重点领域规上企业就业的每人每月600元)。对我市机器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通信等重点领域规上企业新引进的毕业生,按照博士每人每月2400元、硕士每人每月960元发放补贴;对人工智能(软件)企业新引进的重点大学学士及以上毕业生,按照博士每人每月2400元、硕士每人每月960元、学士每人每月720元发放补贴。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在宁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高可获得7.2万元的住房租赁补贴,到重点领域规上企业的标准再上浮20%。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操作办法(修订)》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