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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1日 来源: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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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普惠制生活补贴实施细则:从2023年开始,为在铁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中毕业两年内、新入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和本专科生,发放期限为3年的生活补贴。博士2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1万元/年、本科生2000元/年、大专生1000元/年。省委选调生可享受相应层次补贴政策。

“青年人才”安居保障补助实施细则:从2023年开始,为在铁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中毕业两年内、新入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和本专科生,在本市无住房的,提供3年免租人才公寓或发放保障期为36个月的住房补贴。博士5000元/年、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2000元/年、本科生1000元/年、大专生500元/年。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7万元、5万元和3万元购房补助(5年内未按照协议履行约定的,应按比例退返补助金)。

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铁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辽北英才”计划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