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
2026年05月29日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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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对毕业年度(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和离校两年内(以毕业证登记时间为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沈阳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补贴享受期限为24个月。如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灵活就业的,享受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政策内容与现行省就业补助资金办法不一致的,以省办法为准)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