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
2026年05月26日
来源: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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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
(2)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和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首次在济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1.2万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延长至5年),并对硕士研究生人才家庭给予3万元奖励。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人才金政20条》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