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5月22日
来源: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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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