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补贴项目和标准:
(1)见习期间,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2)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发放见习指导管理费用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