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促进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5年04月10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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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六 、鼓励企业吸纳返乡就业。企业直接招用返乡人员在我市初次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已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 500 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岗补助、见习留用补贴等政策不重复享受。

就业服务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正常参保的返乡创业实体,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