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操作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5年04月10日 来源: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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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