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盐城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年04月10日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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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

20.实施青年大学生“储英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来盐 见习实习,盐城企业每年接收毕业生实习10人以上且满3个月的,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一次性给予500元/人的补贴。每 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实习岗位,组织在 校大学生开展暑期实习,大学生在盐实习时长达到1个月的, 由实习单位所在地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 贴,以及交通、住宿保障。市外高校师生受邀参加我市人才招 引活动,可提供食宿保障和交通补贴。异地来盐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青年人才驿站最高14天免费住宿服务。

见习补贴补贴标准:见习补贴可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参加见习人员出勤天数大于等于15天的,见习基地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见习补贴作相应调整。见习补贴按月计算。

一次性见习补贴补贴标准: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且与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申领一次性见习补贴。

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