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引进培养用好青年人才支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若干措施》的通知(面向高校毕业生)
2025年04月10日
来源: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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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对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就业的4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毕业3年内本科毕业生,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享有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对45周岁及以下首次来枣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大学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2万元补贴,连续补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