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10日 来源:秦皇岛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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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状态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在签署见习协议当天,已满16周岁未达到25周岁的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视个人意愿选择市、县区人社部门公布的见习岗位,下载河北人社手机APP选择合适的见习岗位报名,见习单位按照条件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和录用,签订见习协议。每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活动,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不足三个月,不予补贴,由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