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7号)

2025年04月10日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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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促进技术改造要素供需对接、产融合作等方面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