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七台河市委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中共七台河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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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第三条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或30周岁以内)、去产能转岗职工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按每吸纳1人补贴1500元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奖补。(市人社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