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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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

每年全市提供不少于2000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落实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特岗教师、369人才工程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等基层服务计划。

自主创业

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离校2年内首次在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由所在县区、管委会给予每人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经金融机构同意后可给予展期还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自主创业

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载体,按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就业服务

对新来驻就业并购房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