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企业吸纳就业
动员中央、省在平企业、我市国有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用规模,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含大中专院校)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具有较好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小微企业,以及近2年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补贴的企业和省辖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创新赛活动获奖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返乡入乡致富带头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原则上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年利率不高于3.6%,单户可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突出的企业,实施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