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人社、财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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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就业见习

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就业服务

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建立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

求职补贴

按规定给予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技能培训

组织青年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培训,按规定对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企业和学校给予学徒培训补贴。支持高校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技能评价补贴等政策。

支持创业

强化青年创业支持,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

灵活就业

鼓励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基层就业

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