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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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

  一、紧扣目标任务细化相关举措

  各地要将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全省就业见习工作,切实将见习工作落到实处。要继续加强牵头统筹协调,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见习岗位拓展、服务优化、兜底帮扶等具体行动。探索见习资源共享、业务互动、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为见习数据“赋能”服务“增量”。南京、无锡、苏州等已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要强化跟踪服务,帮助见习人员提升技能、留岗就业或择岗就业;其他地区要加大宣传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服务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促进更多青年参加见习、实现就业。

  二、落实见习政策提供精准服务

  重点围绕科技型企业、制造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 500 家以上代表新兴行业发展的见习单位,对见习单位(基地)实行动态化管理,主动掌握辖区内就业见习单位经营状况、制度建设、见习组织、安全卫生与权益保障、经费管理、见习实施成效等情况。要结合青年群体职业发展需求,广辟新产业、新业态、新农村、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见习参与机会,开发不少于 15 万个高质量见习岗位。拓宽见习对象范围,持续推进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帮扶,根据人社部发〔2024〕44号、财社〔2023〕181号、苏人社函〔2024〕199号相关要求,积极落实见习政策自2024年5月13日起,技工院校毕业年度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接质效

  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等活动强化宣传引导,用好“就”在江苏、江苏智慧人社 APP 和新媒体平台。要积极扩大见习政策宣传覆盖面,讲清讲明人社部门提供见习的全流程服务,多角度、全方位展现见习成效经验和特色亮点。密集开展线上线下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见习专场对接洽谈会,举办形式多样的直播带岗、云端探岗等活动,提高匹配契合度。做好见习走访摸排,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强化见习岗位推送和数据动态监测分析。要以点带面持续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沉浸式体验活动,提升青年群体对就业见习的感知度。

  四、强化扶持保障实施常态督导

  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对于见习后未留用人员持续做好后续跟踪帮扶,提供政策介绍、岗位推荐、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建立全方位、兜底式的保障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加大就业见习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岗位开发、人员标准认定、补贴申领等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绩效管理。要核实人员在岗、见习人员管理、基地运转态势、见习留用成果等,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见习目标任务。省厅将适时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各地要积极配合参与,学习和借鉴见习优秀经验做法,提高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的精准性、针对性和靶向性。

  五、注重总结提炼强化结果运用

  要多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对表现突出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予以表扬激励。及时梳理漏洞补短板,对往期审计、督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做好就业见习工作堵点难点梳理,做好新一轮审计迎检准备,为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提供新势能。按照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考评激励工作要求,将指标完成、政策落实、就业工作加分项等指标作为考评依据,及时统计分析见习数据,对政策落实、洽谈对接、宣传报道等情况进行总结复盘,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就业见习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