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以创新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业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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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高校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设立合理的创业创新学分,完善创业创新学分认定与转化管理办法。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照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110万元;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其他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