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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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
就业租房补贴: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未能配租住房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规定,分别给予博士600元/人·月、硕士300元/人·月、本科和大专150元/人·月的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