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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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申报对象包括三类,高校、人才服务机构集中申请,或大学生自行申请,补助标准根据地域划分为500元至1500元不等。

就业服务

  符合条件的首次到金华市区全职就业的大学生人才,可申领1200-3000元不等的补助。申请有效期为1年、礼包有效期为2年,提升资金使用率。

其他-企业吸纳就业

  1.在职攻读经统招统考的非全日制硕士、博士且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获取的学历学位须在原先基础上有提升),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就业,由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发放前一直处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状态,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给予3万元补助,获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给予5万元补助;

  2.离金脱产攻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且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获取的学历学位须在原先基础上有提升),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就业,由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发放前一直处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状态,按新引进人才标准享受购房、引进人才生活补助和大学生礼包三项政策。人才取得最高学历后在金华大市范围内首次参保时间视为其新引进时间。获得新学历前已申领过以上三项补助的,获得新学历后补差享受。

  补助分两笔发放:在校期间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大学生,发放第一笔补助,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800元和1000元;毕业后一年内在金华市(区)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就业,由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发放第二笔补助,补助标准与第一笔相同。

  1.所做发明创造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5000元;

  2.所做发明创造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3万元;

  3.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万元;同族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奖励2个国家或地区。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人才,在市区首次购买住房,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分别可享受最高40万、20万、15万、8万、4万元购房补助。在金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照“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标准享受本细则补助事项。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市区拥有除农房以外的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大学生人才,在市区租房期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分别可享受每月最高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36个月。在金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照“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标准享受本细则补助事项。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区)属用人单位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并落户的,可按规定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普通高校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普通高校硕士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助(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安家补助)。

  按人才层次由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对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全职就业人才,享受出售型人才住房折扣优惠。全职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其他本科,大专按90平方米配售面积可享受7折、85折、9折、95折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