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 若干举措(修订)(面向高校毕业生)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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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放人才生活补贴。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经济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下同)、专科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下同),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或新取得正高职称(特级技师)、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人才,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300元生活补贴。

支持人才落户九江。对首次将户口迁移至九江(含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的45周岁以下、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下同)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当年在九江缴纳社保满6个月和落户凭证,三年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落户补贴。

提供人才公寓服务。按照只租不售、轮候配租、周转使用的原则,对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双一流”本科生)和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三年内租金减半。对企业全职新引进的优秀基础及以上人才,三年内免费入住。

发放人才安家费。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在九江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本科生(中级职称人才/技师/县级英才)、专科生和中专生,在九江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安家费。

实施人才安居计划。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经济全职新引进的在九江无住房且未享受公租房、人才公寓和安家费的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租房补贴;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在九江无住房且未享受公租房、人才公寓和安家费的本科生、专科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租房补贴。

其他

加大本地院校毕业生留浔力度。鼓励本地院校为九江输送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分别按每人1000元、700元、500元给予学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