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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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按规定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对到贫困村创业符合条件的,优先提供贷款贴息。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灵活就业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职业培训
加快推进技工大省建设,将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接就业意向和重点行业领域发展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并对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予以免除。
其他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