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才引进培养办法(面向用人单位)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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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
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初级工至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 1200 元/人至 50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