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工作的若干政策》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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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日起新引进到市本级企业就业创业的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人才公租房(30平米,拎包入住)免租政策,已就业的免租期为2年,未就业的免租期为3个月。在现有人才公共租赁房房源不足情况下,可以享受4000元/年的租房补贴。

  扩大“零门槛”落户对象, 对中职(含技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取得技能 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可凭证书直接申请落户, 允许先落户后就业,并将年龄放宽到男45周岁、女40周岁; 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 级)的不受年龄限制,建立健全更加开放的户籍落户政策。全面 落实人才“租售同权”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其适龄子女就 读义务教育学校可享受“有户有房”政策。

  强化住房安居保障,对符合条件 的普通高校本科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30万元的购房补贴,博士 研究生还可享受10万元的安家补贴,进一步满足高校毕业生安 居需求。定期举办单身青年交友联谊、疗休养等活动,并给予一 定的经费支持。

  实行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 首次到本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400元、700元、900元 的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实行创业资助,对通过市级大学 生创业大赛产生的在舟落户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的创业资助。实行实习补贴,对在企业的实习生,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1200元的生活补贴、全额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