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政策升级实施细则》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中共舟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5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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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专科600元/月、本科80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000元/月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时高校毕业生与企业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补贴有效申请时间为参保之日起2年内。补贴自申请次月起享受且按月发放,期限最长为2年。如果是派遣用工,实际用工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