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04月08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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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

一、补贴对象

对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补贴期限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补贴申领与发放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职业培训

一、补贴对象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六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通过"先垫后补"方式,参加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类合格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

(二)参加"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

(三)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或“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800元/人。

(四)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五)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后取得《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应先参加”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或网络

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补贴可与"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同时享受。

三、补贴申领与发放

培训机构向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补贴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培训备案材料、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对培训过程全程录像视频或数字化监控材料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检查验收培训成效和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