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来源:温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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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住房租售补贴

  1、向入选E类人才的高校毕业生配租90m²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累计不超过5年;配售120m²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为备案价的60%。

  2、向入选F类人才的高校毕业生配租40m²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累计不超过5年;F1类配售90m²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为备案价的70%。

  3、向新全职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E类、F类人才每年发放3万元和1万元的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5年,按年度发放。

  4、配租与租房补贴由人才自主择一,按不重复原则兑现,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E类和F类人才划分详见《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

  其他-高层次人才就业补贴

  1.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

  2.申领对象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每满6个月发放就业补贴25%。

  其他-来温求职交通补贴

  1.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给予温州市内每人次100元、浙江省内(除温州市外)每人次500元、浙江省外地区每人次1000元的交通补贴。

  2.对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外引才活动的当地高校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次100元的交通补贴。经认定,带队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其他-来温求职住宿补贴

  向来温求职,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提供最长15天大学生驿站优惠住宿,按每天120元每床位给予补贴。

  其他-实习补贴

  支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来温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活动,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以及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其中港澳台在校大学生在温实习期间必要的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由政府承担,并给予实习单位一定的实习指导服务费,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创业项目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且其项目在温州市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其他-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新来温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贷款全额贴息不超过LPR+10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