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顺市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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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

培训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执行标准按照《第一批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辽人社(2018)40号)执行:“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500元/人次;“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含创业模拟实训)2000元/人次。补贴直补培训机构,个人不得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