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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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服务

  余缺调剂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

  人力资源机构等市场主体。

  (二)补贴条件

  在杭州市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省、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企业间、地区间劳动力余缺调剂,帮助失业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实现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500元/人。

  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

  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条件

  在杭州市登记注册的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推荐就业等服务,使其在杭州市企业实现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500元/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其他

  创业陪跑空间主办方补贴:

  创业陪跑空间自认定之日起,每满12个月可申领一次主办方补贴。平均每月入驻重点人群创办经营实体数10家以上不足20家的,补贴5万元:20家以上的,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