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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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

统筹推动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自主创业

强化青年创业支持,构建创业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流程办理、孵化服务等全周期服务机制,推进创业服务集成办理。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建设运营支持措施,鼓励各类创业载体提供一定比例的孵化空间免费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青年灵活就业合法权益。

就业见习

2024年起,每年募集不少于1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鼓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就业服务

组织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作为服务重点,普遍设立招聘专区。加密加大招聘频次力度,组织开展“职”在河南、“豫荐未来•青春启航”等系列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地区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强化数字赋能,建设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探索岗位发布、组织对接、面试洽谈等“一站式”在线服务,便利青年求职应聘。

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育政策,在住房、收入等方面给予求职就业的毕业生补贴倾斜,为青年就业提供便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职业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组织青年和毕业年度学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提高技能水平,按规定对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企业和学校给予学徒培训补贴。

困难帮扶

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加强与农业农村、残联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专项计划,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帮扶,推动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向其延伸,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