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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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资源对接等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对于获奖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管理,安排创业指导专家进行专门辅导,按规定在培训、场地、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

灵活就业

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稳妥做好试点地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补充工伤保险工作,保障毕业生灵活就业合法权益。

就业见习

完善就业实习实践制度。各高校要完善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好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组织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积极参与就业实习实践。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扬帆计划”“三下乡”“返家乡”等实习实践,通过实习实践了解国情社情省情,帮助学生提升就业能力、获取就业机会。积极与政府、用人单位深化产学研合作,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组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用好江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将实习学生数据接入平台,按照要求做好实习备案,从2025届起,采取实习全过程监测,推动学生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困难帮扶

实施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行动。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建立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强化高校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加强与农业农村、残联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雨露计划”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专项计划,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各地要严格按照政策对象范围、规范审核申报材料、把握工作时间节点,提高线上直发质效。

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及“雨露计划”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按照“353”工作要求建立帮扶台账,针对每一位重点群体毕业生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推荐5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要求,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培训和就业实习实践。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专任教师、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等要落实帮扶责任,与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组织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帮扶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