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兴安人才振兴30条、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人才补贴发放家属医疗保健及子女就学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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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4.推行人才“首席服务员”制度,设立“人才服务窗口”, 为人才领办代办、落户落编、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提供便捷高 效服务。
25.实行人才调出(离职)事先报告和提级审批工作制度, 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直通车”服务。
26.引进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个月后,即 可申请额度最高为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账户缴存余 额限制,最高租房提取额度由每年9600元提高至12000元。
27.发放人才服务卡,为引进的人才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提供定点三甲医院预约体检和住院绿色通道等医疗保健服务,人 才本人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28.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人才配 偶享受就业安置政策。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按 照本人意愿,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幼儿园)就 读,报考普通高中的,依据入学地中考成绩和志愿录取。
29.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交通出行保障,在区内机场、火车站 设立人才优先标识,享受专属贵宾服务。
30.引进人才本人可携2名亲属免门票游览区内4A级以上旅 游景区,免费参观区内资源馆、博物馆、地情馆和纪念馆。
二、政策待遇
(一)一次性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全职引进的目标高校博士研究生给予补助10万元;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补助6万元:教育卫生领域全职引进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补助5万元。与民营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由企业注册地政府连续5年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全职引进的目标高校博士研究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年1万元、大专毕业生每年0.5万元。
(二)生活补贴。全职引进的目标高校博士研究生,连续3年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贴;全职引进的目标高校硕士研究生,连续3年每月给予1200元生活补贴;教育卫生领域全职引进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连续3年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
(三)租房补贴。以租赁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全职引进的目标高校博士研究生,连续3年每月给予700元生活补贴;全职引进的目标高校硕士研究生,连续3年每月给予500元生活补贴;教育卫生领域全职引进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连续3年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