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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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业态新模式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困难帮扶

加大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及时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专项计划,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帮扶。持续开展残疾高校毕业生特聘行动。

职业培训

开展职业培训和学徒培训。发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加强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支持公共实训基地面向高校毕业生和民营企业员工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和毕业年度学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按规定对承担学徒培训等任务的单位给予培训补贴。

就业见习

普遍开展就业实践和就业见习活动。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定期举办青年就业实践供需对接会,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假期就业实践活动。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024年开始全省每年募集不少于1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基层就业

统筹基层就业项目实施。统筹“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扩大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规模,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黄河流域滩区、革命老区等倾斜,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考研、报考公务员、计算工龄等方面系列保障政策。

自主创业

加强金融服务助力青年创业。大力推广“创业提振贷”、创业担保贷款“政银担”模式,支持各市优先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和贴息比例,所需贴息资金由各市财政部门承担。试点建立创业失败救助机制,支持引入社会资金,对创业失败青年给予社会化资金救助。

试点建设创业街区。根据试点情况,在全省建设60家左右青年创业者集聚、产业特色显著、新业态消费场景丰富的创业街区,支持政府、高校、社会力量设立创业赋能中心,对街区内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项目提供跟踪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支持等“赋能服务”。

其他

加快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度。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