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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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

对在津首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支持商业银行按规定向在本市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营实体的新市民发放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于新市民申请的小微企业主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鼓励在津商业银行在合规和符合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新市民以其异地押品提供增信。

灵活就业

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确认标准。督促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依法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员工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和引导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市人社局牵头负责)推动保险公司针对新市民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新市民群体,提供灵活、实惠、便利的雇主责任险、意外险、团体健康保险等产品。

职业培训

面向新市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青年群体参加定向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制培训、“师带徒”培训等。组织开展“爱津城·强技能·促就业”天津市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活动。引导农村劳动力参加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稳定就业。

困难帮扶

支持重点群体创业。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落实创业培训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后续支持服务。(市人社局牵头负责)提升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赛事活动,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创业人才来津发展。高水平建设“天开海归小镇”,支持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