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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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自主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拓展大学生创业板功能,引导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对接优质大学生创业企业。开展“创业北京”“京彩大创”“东升杯”等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发掘一批优秀创新项目,培育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主体。
灵活就业
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毕业离校两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见习
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
就业服务
启动建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整合国家级就业指导师、头部企业HR、头部人力资源机构职业指导师等多方资源,将政策、服务、岗位、指导等人社服务送进校园;广泛运用直播带岗、空中课堂、微课堂等新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建立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
职业培训
开展先进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观企业园区、车间厂房,感受工作氛围,增强职业认知。
困难帮扶
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加强与农业农村、残联部门信息共享,将困难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等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专项计划,开展对接帮扶,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