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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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前提下,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推动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集中兑现, 激励企业吸纳就业。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 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 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 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 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 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的,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 岗补助的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政策执行至2025 年12月31日。

就业见习

继续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2024年募集不少于1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组织不少于5000名离校2年内未 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 见习补贴。发挥对口援疆机制作用,主动对接对口援疆省市,挖掘一定数量见习岗位,吸纳新疆籍毕业生见习。见习单位按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向见习人员发放岗位补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就业服务

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职业 体验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走出校园,参观企业园区、车间厂房,感受工作氛围,增强职业认知。指定人社服务专员归集 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依托“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 服务平台”和中国新疆人才网等招聘服务平台,加强数据比对,促进高效匹配,并打包办理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和助力人才发展系列政策。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赋予相关企业高层次人才举荐权,推动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试点 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职业培训

着力提升青年求职就业能力。要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指导和求职能力训练,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模拟面试、简历诊断、职业规划等互动教 学,组织企业参观、行业调研、岗位锻炼等体验活动。组织青年 和毕业年度学生参加新型学徒培训,提高技能水平,按规定对承 担学徒培训任务的企业和学校给予学徒培训补贴。公共就业服务 机构在招聘活动、进校宣讲、业务经办中,主动摸排高校毕业生 等青年技能培训意愿,提升培训针对性。积极组织技工院校及各 类培训机构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开展政策咨询、机构风采及技能 培训成果展示等,增强培训吸引力。高校毕业生按照本人意愿和 就业需求参加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其他

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统筹就业与人才政策服务事项,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加快办理进度,推进档案接收、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户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有条件的地州市可给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公寓 等支持,为青年就业提供便利。加强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 院校)就业公共服务站建设,为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多元化、精准化校园内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可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