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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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
资助对象。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有关单项赛中获得特等奖及金、银、铜奖的创业项目(单项赛范围和具体条件、奖项设置以当年度大赛通知规定为准)。
资助标准:
(一)企业组(或相应组别)特等奖及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二)团队组(或相应组别)实行分段资助,特等奖及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第一阶段分别按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项目2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后,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程序,分别申请第二阶段25万元、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