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支持创业就业“十给”政策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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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给实训补贴。组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岗位,接收市校合作签约高校在校生开展实习实训,并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在校生每人每月给予 1000 元补贴。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为高校在校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按每人每月 1000 元标准给予企业(社会组织)实习实训补贴。以上实习实训补贴均最长发放2 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每周 250 元计算。每年补贴名额不超过 2000 个。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中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五)给场地支持。对园区内在服务外包领域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从业人员 200 人及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免收办公场地租金 3 年(1000 平方米以内);从业人员500人及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且投资2500万元以上的,可入住标准化办公场地,免收办公场地租金 5 年(3000 平方米以内),并提供配套的 UPS 不间断电源及柴油发电机;从业人员 1000 人及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 1 亿元及以上且投资 2500 万元以上的,可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配置办公设施,免收办公场地租金 5 年(5000 平方米以内)。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七)给运营奖励。对园区内在服务外包领域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上一年度新增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从业人员 200 人及以上、上一年度新增营业收入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给予 50 万元奖励;从业人员 500 人及以上、上一年度新增营业收入达到5000 万元及以上的,给予 100 万元奖励;从业人员 1000 人及以上、上一年度新增营业收入达到 1 亿元及以上的,给予 20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二、支持高新区、经开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领域从事数字经济活动的企业
(六)给用人补贴。对园区内在服务外包领域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引进年薪 30 万元及以上高级管理或技术人才,按照每人 5 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园区内在服务外包领域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新录用毕业 5 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在本企业连续 6 个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每人 3000 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用人上岗培养补贴。每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 900 万元。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