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市留市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面向用人单位)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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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每年从全市重点企业中征集一批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优质岗位,由市级人社部门汇总后公开发布,并为符合职称考核认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开放“绿色通道”。对我市园区企业新招录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就业满一年后申请,最多连续享受3年。对市属(驻市)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到园区企业顶岗实习的,给予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毕业年度内个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