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二师铁门关市“雄关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中共第二师铁门关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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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全职和柔性两种方式引进;实用技能人才一般通过柔性方式引进。全职引进指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或引进协议的一种引才方式;柔性引进指在不改变人事、档案、社会保障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决策咨询、技术服务、培训讲学、候鸟服务、网络评审或者其他适宜方式,为师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一种引才方式。

第十条 引进的人才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国内外顶尖人才,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与上述条件层次相当的人选。

第二层次:“天山英才”“兵团英才”、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领导经历的人才(企业排名以上一年度公开发布的为准);或与上述条件层次相当的人选。

第三层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离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取得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 强或国内100强企业中层管涅领导经历的人才(企业排名以上一年度公开发布的为准);或与上述条件层次相当的人选。

第四层次:金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省级技术能手、地市级专家称号人才;或与上述条件层次相当的人选。除以上四个层次所列对象,对确有真才实学、社会贡献较大、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人才,凭业绩和能力,经申报认定后,可比照以上层次人才享受相应待遇。引进对象含具有以上同等专业水平(学历学位)的海(境)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