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30年)》的通知 二、关于实施重庆市大学生服务基层行动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9个部门 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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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

一、10.实施乡村治理人才引育项目。适应“141”基层智治体系需求,持续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实施“头雁领航·强村富民”工程,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每年集中选调 600名左右优秀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选派 1000名左右大学生到村暑期实践,加大重庆籍大学生回引,动态保持至少1名本土人才在村挂职任职。实施乡村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选派、培养 60名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1.实施乡镇公共服务人才集聚项目。支持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基层紧缺医疗人才、公费师范生及公费医学生等开展公开招聘,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要求,鼓励基层事业单位不设或少设服务期。依托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加大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供给。优化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降低开考比例,提高招募本地户籍生的比例。每年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人才不少于4000名。

二、(一)政策保障。1.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鼓励区县(自治县)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推动符合一定条件的志愿者在参加本地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4.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5.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拿出一定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名额,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志愿者按规定择优公开招聘(考核)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服务期满后,鼓励志愿者多种渠道就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政策等。(二)资金保障。1.重庆市大学生服务基层行动经费含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体检补贴、全年一次性交通补贴、艰苦边远补贴和商业保险、服装装备、慰问物资、培训费用等。2.服务期间,各区县(自治县)按规定为志愿者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资金保障按照当地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标准执行。3.服务期间,服务单位按照规定为志愿者发放不少于80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同时妥善安排志愿者的住宿和工作用餐,积极提供交通便利,为志愿者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