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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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

支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