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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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吸纳就业

  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属于小微企业的新兴业态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政策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