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西藏自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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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一、企业吸纳就业
(一)补贴对象: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注册在区内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类别及标准:社会保险补贴。企业为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6年;培训补贴。企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与一次性培训补贴。
有关要求。区外企业在区内有分支机构、办事处,吸纳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在区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参照区内企业,可申请区内企业就业补贴。
二、区外企业吸纳就业奖励
(一)奖励对象:区外企业开展“组团式”吸纳2022年后(含2022年)毕业5年内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达到20人以上或30人以上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区外企业。
(二)奖励标准:区外企业一次性吸纳达20人以上的奖励标准为30万元;一次性吸纳达30人以上的奖励标准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