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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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3000名高校毕业生社区助理。拓展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招募3000名2025届高校毕业生担任社区助理,服务期限1年,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就业经历。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 5000元。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合并实施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全省募集不少于3万个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为省内高校开展各类校园招聘活动给予经费补助。按照“活动补助+成效补助”模式对省内高校校园招聘给予经费补助,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提高招聘活动频次和岗位质量,全力促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
启动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选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较多、工作条件较好的市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并适时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青年求职能力实训以项目制形式,按规定程序向有资质的第三方购买服务,原则上不收取学员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实施山西省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万人计划”。拓展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增设省级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在国家计划3600人的基础上增加培训计划6400人,总培训规模达到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