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业合作组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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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的,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并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实际缴费的70%予以社保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农牧业领域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2000—3000元的创业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奖励。农牧业合作组织每新开发一个就业岗位并招聘1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进行就业登记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对每个经营主体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新招录人数的确定要与新开发的岗位数一致)。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农牧业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